| 部门 | 项目名称 | 条件 | 资助标准 |
| 深圳市工信局 | 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
10%,最高1000万,其中对固定资产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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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工信局 | 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 |
企业运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现有装备和管理方式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新和改造,支持开展以装备互联互通、关键工序智能化改造、关键岗位机器换人、生产过程和管理手段智能化控制为核心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及柔性化生产等项目建设。 |
按照不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中智能化改造部分(含制造及配套环节投入)的20%给予扶持,且年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对固定资产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70%。 备注:可与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叠加申报。 |
| 深圳市工信局 | 技术改造投融资项目 |
对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和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技术改造的,给予贷款贴息或融资租赁贴息。 |
(1)贷款贴息。按照单个项目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70%的贷款金额和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贴息,贴息年限最长3年; (2)融资租赁贴息。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适用设备的,按照5%的融资租赁利率给予贴息,计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的融资成本。 备注:可与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叠加申报。 |
| 深圳市工信局 | 重大项目奖补 |
支持符合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时尚制造、安全制造等重点发展方向的重大工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同步扶持,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扶持的固定资产投资最长可追溯至项目申报年度前2个自然年度)。 备注:可与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叠加申报。 |
| 深圳市工信局 | 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 |
引导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深圳企业,将其在资本市场上所募资金投资在深圳实施的工业或技术改造项目。 |
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扶持,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扶持的固定资产投资最长可追溯至项目申报年度前2个自然年度)。 备注:可与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叠加申报。 |
| 深圳市工信局 |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 | 1、已实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销售或已购买应用我市工业企业生产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3、装备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4、首台(套)产品是指在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三台(套)装备产品或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的首批次装备产品。 |
1、对购买应用本市工业企业首台(套)产品的本市用户,按购买价格的30%给予奖励;
2、对向市外用户销售首台(套)产品的,按销售价格的30%对本市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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