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既包含了养老的生活来源,又保障了老年的身体健康,是一项既全面,又稳健的国家政策。
但是还有很多的人认为社保离自己还遥远,与自己关系不大。
特别在北上广深这些大型城市,奋斗当中的年青人就更加不关注了。
在广州,2018年就已经超过了1400万人口,其中外来人口更接近600万,这些外来的拼搏青年,大部分都是不太关注社保方面的,打算到了40岁以后再考虑,这不,就有个例子,40岁以后才在广州买社保的,结果还不能在广州退休,领取养老金。
1、40岁后才买社保
出生于1969 年的文啊姨,2000年加入广州某化工单位,因为该单位效益一直不好,所以一直没提出为员工购买广州社保的事宜;
到了2010年,单位宣布结业时,职工才想起社保的事情,集体申请仲裁,要求补缴10年广州社保;
仲裁胜诉,由企业单位变卖资产进行员工社保补缴,文啊姨也顺利补缴了10年的社保,然后再到社保局购买了5年的社保,到了2019年,文啊姨去办理退休手续时,却被社保局告知,不能办理广州退休养老手续,不能在广州领取养老金,原因是文阿姨在40岁后才购买的社保,不在广州养老金领取手续范围内。
2、临时账户
众所周知的养老保险统一规定的法定退休条件是: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如果想在广州办理领取养老金,只要缴满广州社保10年并达到退休条件就可以申请了。
文啊姨明显是满足以上条件的。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已经购买了15年的广州社保还不能在广州领取养老金?
终于,文啊姨在头条上,找到了“社保顾问@要有保障”进行咨询。
经社保顾问的详细沟通,终于了解到了情况。
原来,从陕西来的文啊姨在2010年时,已经41岁了,因为在2000年至2010年间,没有缴纳过广州社保,问题就出在41岁才第1次购买广州社保上,就是当时仲裁胜诉的补缴10年社保,社保局根据文啊姨的年龄建立了临时缴费账户。
根据2009年国家颁发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类别分两种,一种是一般缴费账户(简称一般账户),另一种是临时缴费账户(简称临时账户)。
A.一般缴费账户:
在本人户籍地参保,或者非户籍地参保,初次在该地区参保时的年龄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人员建立的社保账户为一般缴费账户。
B.临时缴费账户
在本人户籍地以外地区的参保人员,初次参保时男已满50周岁,女已满40周岁的人员建立的社保账户为临时缴费账户。
根据以上规定,当时文啊姨是41岁第一次参加广州市的职工社保,建立的是临时缴费账户,仲裁胜诉的10年社保,都是在临时账户上缴纳。
临时缴费账户意味着参保人是临时在此参保缴费,积累缴费年限,参保人将来无法在临时缴费账户参保地办理退休。即便总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5年,将来仍然无法办理退休。只能选择跨省转移归集,转移到自己的户籍地或其他符合规定的退休待遇领取地,也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退保清算。
至此,到了退休年龄的文啊姨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养老金领取了,来回奔跑于广州和户籍地之间。
并且可预见的是,文啊姨在未来几十年将会蒙受极大的损失,毕竟广州作为全国四大城市之一,养老金领先于其他城市也不是说笑的。
对于文啊姨的问题,归根最终原因,是文啊姨在年青时并未太过关注社保,导致错过了重要的购买社保时机,错过了,就没有办法补救了。
如果文啊姨在40岁前能购买广州社保一次,哪怕只是短短的一个月,她都能顺利在广州申请养老,领取养老金。
在这里再次提醒各位看官,不要觉得社保还很遥远,时机错过了,就永远回不来了,可能就耽误了一辈子的事情了。